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级专精特新后备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7/4  浏览次数:1305

根据《合肥高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开展2022年度市级专精特新后备企业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肥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申报条件

(一)在高新区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

(二)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或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三)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位居国内或者省内前列,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

(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五)计划2022年度申报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已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近两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三)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有其他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

(五)在申请或评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请符合上述相关条件,在7月8日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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