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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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申报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本文整理了有关申报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9855108681(v同)
一、申报类别
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法人内设机构。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具有独特的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
(二)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
(三)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项目不少于6项,营业性收入不低于80万元或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2000万元;
(四)基础条件满足经营要求,管理制度健全,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
(五)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有符合规定的专职人员,其中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10人以上,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5人以上,科技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六)连续两年无投诉或不良行为。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1.系统登录
访问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个人账户(身份证)登录,进入“武汉市科技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2.在线填报
方式一: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1年度项目-认定(备案)项目-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点击【项目申报】,在线填写表格信息;方式二:“可申报项目”页面,根据申报类型点击“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后的【申报】,在线填写表格信息。
3.附件上传
(1)《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书》。在申报指南页面下载《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书》,逐一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制成PDF文件上传。
(2)相关附件。根据要求上传对应的附件,以PDF文件上传,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
4.提交项目
点击“提交”,提交所在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在系统项目已办页面,项目状态显示为“待区局推荐”即申报完成。
(二)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需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统一用A4幅面、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三)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所在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为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不再申报市级认定。
(二)申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市级财政资金三年内不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