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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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2022年修订稿)(铜经信中小企〔2022〕45号)的规定,现开展2019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铜陵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复评对象
2019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复评材料
1. 《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认定申请表》(附件1);
2. 2022年6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 承诺书(附件2)。
三、复评方式
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对正常生产经营且自认定日至今未发生以下情形的,予以复评认定。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复评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称号:
1. 应复核认定而不参加复核认定的企业;
2. 提供虚假信息的企业;
3. 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停产一年及以上或目前已停产且复产无望)的企业;
4. 出现《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2022年修订稿)第四条所列事项的企业。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8月5日前将所属辖区申请复核认定且符合复核认定条件的企业纸质申报材料(1份)及推荐函统一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创业科。
铜陵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