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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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的通知》(博管办〔2022〕65号)精神,经研究,在国家激励政策的基础上,现就我省参加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若干激励措施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对在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中获得金奖、银奖的选手,可按照《安徽省江淮优才卡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2〕16号)申领江淮优才卡,享受子女入学、医疗、出行、社保、金融等有关服务事项。
二、对在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中获得铜奖以上的选手,可凭获奖项目成果作为出站博士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对获得优胜奖的选手,可凭获奖项目成果作为出站博士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三、对在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中获得优胜奖以上的技术攻关项目,在申报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时,予以优先考虑,获得资助的给予每个项目5-20万元资助。
四、对在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中获得优胜奖以上的的外籍和留学回国博士后,符合条件的直接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省部联合资助引进项目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给予为期两年共60万元资助。
五、对在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中对接项目成功的留学回国博士后,在申报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时,给予优先考虑,获得资助的给予每个创新项目5-10万元资助、创业项目20万元资助。
六、对参加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并对接成功、尚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各市人社部门应优先推荐设站。在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中获得优胜奖以上的的选手并来皖留皖创业的,其创办的企业符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的,可优先推荐设站。
七、各地各单位在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中发动报名、选手组织、参数获奖情况,将作为博士后设站申报指标、博士后工作评估、省级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的重要参考。鼓励各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参加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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