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2022年合肥市瑶海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印发,瑶海区企业成功申报政府质量奖的话,将可获得30万(金奖)和10万(银奖)的奖励。下面来看看合肥市瑶海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奖励政策和评审标准,想要申报政府质量奖的朋友,可以咨询小编了解详情。
合肥市瑶海区政府质量奖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合肥市瑶海区政府质量奖奖项设置
(一)区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审一次,包括区政府质量奖金奖和区政府质量奖银奖。
每届区政府质量奖金奖获奖组织不超过2个。其中,制造业组织1个,服务、工程建设、医疗、教育等行业的组织1个。
每届区政府质量奖银奖获奖组织不超过4个。其中,制造业组织不超过2个,服务、工程建设、医疗、教育等行业的组织不超过2个。
(二)区政府质量奖评审按照集中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程序,坚持组织自愿、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的原则,不向组织收费、不增加组织负担。
(三)区政府质量奖的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列入评审当年区财政预算。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表彰和激励获奖组织,支持其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推动质量持续改进及人员质量素质提升等。
二、 合肥市瑶海区政府质量奖奖励政策
(一)对获得区政府质量奖金奖、区政府质量奖银奖的组织,由区政府颁发证书、奖牌,分别给予每家获奖组织30万元、10万元奖金。
对已获得区政府质量奖银奖的组织,再次申报仍评定为区政府质量奖银奖的,不占用当年度奖励名额,只颁发证书和奖牌,不再颁发奖金。
(二)获奖组织应当积极履行向社会宣传推广其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义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不断创新,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带动瑶海区总体质量水平提升。
(三)获奖组织可在组织形象宣传中,使用区政府质量奖荣誉称号及标识,但需注明获奖年度,且不得用于产品宣传,不得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区政府质量奖称号或标识。
三、合肥市瑶海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
申报区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瑶海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化突出,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全区领先地位;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三)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它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制度并运行3年以上,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
(四)符合产业发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五)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质量工作成绩显著,持续改进效果强;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政策;
(二)近3年内有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近3年内在国家、省、市、区级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中,其产品、工程或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四)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3年生产经营组织发生亏损;
(六)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四、合肥市瑶海区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
(一)区政府质量奖评审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的最新版本标准。评审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7个部分,总分为1000分。
(二)区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应当是总得分达到550分以上且得分居前的组织。参加评审的组织总得分均未达到550分的,该年度奖项空缺。
五、 合肥市瑶海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程序
1、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通知及相关要求。
2、申报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合肥市瑶海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经镇街开发区或区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已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市长质量奖(含金奖、银奖)、区政府质量奖金奖的组织,不得重复申报区政府质量奖(已获得区政府质量奖银奖的组织,可以重复申报区政府质量奖)。
3、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组织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同时,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审查的,向社会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进入材料评审。
4、组建评审工作组,组织专家开展材料评审工作,并形成材料评审报告。
根据材料评审报告,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现场评审的组织名单;对未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反馈材料评审报告。
5、评审工作组开展现场评审工作,形成现场评审报告,并提出申报组织的优势和可改进之处。
根据现场评审报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进入演讲答辩的候选组织名单;对未进入演讲答辩的申报组织,反馈现场评审报告。
6、根据候选组织名单,组织现场演讲答辩。评审工作组根据候选组织的演讲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7、评审工作组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现场演讲答辩情况,对候选组织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序,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综合评价报告,提出建议获奖组织名单。
8、 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区政府质量奖拟奖励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区政府批准。
关于合肥市瑶海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合肥市瑶海区政府质量奖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