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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各地市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时间、条件及流程大全

文字:[大][中][小] 2022/9/20  浏览次数:932


湖北省各地市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有关内容整理如下,湖北省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宜昌市、十堰市、孝感市、荆门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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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各地市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时间

现将《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

需要我局推荐的单位请于9月23日前填写好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我局将系统生成的账号密码以邮件的方式予以回复。

湖北省各地市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内容

一、申报中国专利奖釆取推荐方式。两院院士、各市州知识 产权管理部门、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在鄂央企、驻鄂军事院校、部属省属高校院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均可推荐。

二、鼓励湖北省第一届专利奖和第二届高价值专利大赛获奖项目申报中国专利奖。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中规定的有推荐或自荐名额的单位,在推荐项目时,应标注说明。

四、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报送材料的有关要求,对推荐函中材料确认表对照、确认,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五、申报材料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根据推荐单位分 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湖北区)申报系统,依据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主要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件和pdf文件各一份(pdf文

件需加盖公章);

2、中国专利奖附件pdf (只接受pdf文件);

3、中国专利奖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 (只接受pdf文件)。

六、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汇 总并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纸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我局, 逾期不再接收。院士推荐(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 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等自荐项目 应于10月10日前报送我局。推荐项目汇总表采用EMS快递和现 场报送方式(邮寄以寄出日为准)。

七、申报项目经收集、整理、筛选、公示后,我局将统一报 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因申报时间较短,请各申报和推荐单位认真阅读通知,按通 知要求报送,避免影响申报工作。

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 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 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 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 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专利质量问题 严重的地区将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 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 资格。

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 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 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 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 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 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三、 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 下简称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 商会)等组织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 领域相关项目,参与推荐的行业协会最近一次全国性年度检查结 论应为合格自2021年起,连续两届推荐项目未获奖的协会, 暂停推荐资格一年。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 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以下简 称示范城市)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 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 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和材料 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级知识产权局统一推荐,不占省 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 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分配见推荐项目分配表(附件1)。

获得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的单位可在分配名 额的基础上增加1至2个推荐名额;设省人民政府专利奖的省级知识产权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1至2个推荐名额。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 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每年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国家知识 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湖北省各地市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推荐程序

(―)审核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 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公示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级知 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应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 荐项目(含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示范城市和示范园 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 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 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湖北省各地市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 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 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 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 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 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 定试点平台2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 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 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

2.单位推荐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 章,格式见附件3)。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 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 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 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 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 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 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二)报送方式

1.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直接向我局报送。

2.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和公示后,由省级知识 产权局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

(三)时间要求

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以各省级知识产权局通知为准。

我局受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的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

材料统一采用EMS快递方式报送,不接受现场申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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