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 在无锡市辖区内注册满一周年的工业企业;
2. 企业正常经营,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
3. 企业近三年内(或成立以来)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或信用基准评价报告)等级不得为C+及以下;
4. 车间、工厂已建成并正常投产使用,已获省级智能车间称号的车间不参与市级智能车间的申报,已获省级智能工厂项目的企业不参与市级智能工厂的申报;
5. 重点培育物联网、集成电路、高端纺织服装、高端装备、高端软件(软件及信息服务)、节能环保、特钢、高分子材料、电子新材料、电子元器件、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含新能源汽车)、云计算和大数据、“两机”产业(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材)、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等 16个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内企业,以及 5G 产业、人工智能、石墨烯、增材制造等 4 个未来产业内企业。
6. 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价等证书的企业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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