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评价指标分值!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1年度绩效评价流程要求

文字:[大][中][小] 2022/9/27  浏览次数:758
    

安徽省正在开展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运营主体评价优秀,可以拿到补助资金。下面就来详细看看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绩效评价流程、指标分值,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绩效评价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绩效评价流程

1.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附件1)和《众创空间2021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如实完整填写绩效评价相关数据,并提供加盖公章的2021年度科技火炬统计年报和工作总结,装订成册后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所在市科技局。

 

2.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见附件),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核把关,在孵化载体绩效评价信息表上加盖公章,统一汇总申报材料后推荐至省科技厅。

 

3.各市科技局于2022年10月26日17:30前将《绩效评价审核推荐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二、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绩效评价有关要求

1. 绩效评价范围为我省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依据为2021年度火炬统计报表和2021年度工作总结,评价数据均为当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对于同一运营主体既运营孵化器,同时也运营众创空间的,所填数据不得交叉、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报送的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后续不得再补充材料。各申报单位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省科技厅将视情组织实地查看,如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 各市科技局应组织申报单位开展科研诚信自查,不符合管理办法指标条件的视为绩效评价不合格,不提交绩效评价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各市科技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

 

三、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

 

指标

分值

2021年在孵企业总数

10

2021年孵化器创业导师

10

2021年孵化器孵化基金

10

2021年新增毕业企业数

10

2021年新增毕业企业数占当年在孵企业数的比例

5

2021年新增在孵企业数

10

2021年新增在孵企业数占当年在孵企业数的比例

5

2021年在孵企业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

5

2021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

5

2021年在孵企业营业收入额

5

2021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营业收入额

5

在孵企业吸纳就业总数

5

2021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吸纳就业人数

5

总结报告

10

 

 

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

 

指标

分值

当年服务的创业团队数量

10

当年服务的初创企业数量

10

当年新注册企业数量

10

众创空间创业导师数量

10

众创空间当年开展各项活动场次

10

当年获得投融资的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数量

10

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当年获得投融资的总额

10

常驻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数量

10

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吸纳就业人数

10

总结报告

10

 

关于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绩效评价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绩效评价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