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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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申请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时间等有关内容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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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市场化运行”的原则,通过建立合理组织体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释放各创新主体和要素间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活力,运用利益驱动机制,进行深度合作,促进技术创新。
二、武汉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条件
1、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和核心企业积极性高,有相应的实质性经费投入;
2、牵头组建的核心企业应为产业内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具备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实施条件;
3、参与组建的高校科研院所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
4、参与单位应当具备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在本行业或技术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参与单位不少于3家;
5、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按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规范管理。
6、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固定的科研场所、设施以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其中科研用房500平方米以上。
三、武汉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材料
申请组建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1、《咸宁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组建申请表》(附件1);
2、《咸宁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3、产业技术研究院章程;
4、研发人员的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5、场地和设施等有关证明;
6、依托单位法人执照、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其他相关材料。
四、武汉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咸宁市市级产业研究院申报书》,签章后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科经局、咸宁高新区科经局、有关单位。辖区科技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审查签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五、审核管理
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合格的,由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市科技局正式行文予以批复组建。
在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期间(二年内),市科技局将积极指导与推荐研究院争取国家级、省级计划项目,建设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