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安徽省开展第五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10/18  浏览次数:2000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有力推动了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进程。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现就开展第五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安徽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0551-65300128

 

 


一、总体要求

各地立足资源禀赋条件,根据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按照“产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思路,因地制宜、合理高效、科学布局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为乡村产业振兴打造新引擎、拓展新路径。各地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工作安排,按照“一业一园”要求梯次做好省级、市级、县级产业园的建设工作。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级、县级产业园申报创建。

二、申报要求

围绕“一业一园”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科学谋划产业园建设内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具体要求参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农计〔2017〕14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工办〔2019〕14号)有关规定。

(一)申报条件。

各地遴选主导产业优势突出、产业基础条件良好、规划布局科学合理、辐射带动效益明显、联农带农机制紧密、政策支撑措施有力的园区,推荐申报省级产业园建设。

一要突出主导产业。依托产业链条长、联农带农紧、市场前景好、区域影响力大的1个主导产业,集聚资源要素,形成叠加效应,夯实产业园发展的产业基础,做到发展一个园区、带动一个产业、壮大一方经济。园区有主导产业省级龙头企业1个以上,园区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50%以上。

二要突出科技领先。把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摆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的突出位置,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强化园区全产业链发展的科技支撑,打造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基地,利用数字技术发展智慧农业,努力在新品种研发、制种基地建设、新技术创设、新模式应用等方面实现领先发展、率先发展。园区至少有1个技术支撑单位,园区劳动生产率、亩均产出率均高于所在县平均水平10%以上。

三要突出绿色高效。坚持绿色发展导向,把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园区建设全过程,发展绿色生产、绿色加工、绿色流通、绿色利用。加快推广绿色投入品,探索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实现生产环节科学种养、加工流通绿色转型,推动全链条绿色循环利用。园区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打造一批示范典型。

四要突出品牌引领。强化品牌立园意识,突出特色创品牌、标准出品牌、营销响品牌,打造一批知名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加快品牌培育,加速培育一批“大而优”“小而美”、有影响力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积极培育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园区经营主体、企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推进标准化生产全程全域全覆盖。加强品牌营销,培育品牌文化,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等平台促进品牌宣传,积极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农产品电商、订制农业等新业态。园区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数量3个以上。

五要突出机制创新。坚持“姓农、务农、为农、兴农”方向,把产业园产业链的就业岗位留给农民、增值收益留在农村,调动农民参与产业园建设的积极性,让农民分享产业园建设成果。推动政府投资和金融投贷协同发力,创新用好政策性、商业性金融工具,合理、合法、合规打包打捆建设重点项目。积极推动政府投资和科学设立产业园创建管理机构,加快构建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有效途径,推广土地流转得租金、入园就业得薪金、家庭经营得现金、入股分经得股金“一地生四金”等利益联结机制。园区内农民可支配收入应高于所在县平均水平10%以上。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园区应保持适度规模,可跨乡镇建设,不得整县(市、区)域创建。支持各地根据种业发展优势条件,申报以种业集聚发展为主导产业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园区主导产业要明确,不能细分的可以按粮食、畜禽、蔬菜(水果)、水产、茶叶等大类申报。产业发展要符合农业生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规定。

(二)申报数量。各地严格按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申报指标表》(附件1)申报,超指标申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产业园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择优遴选后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省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创建条件的,经公示后公布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五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控制在40个左右。

三、其他要求

(一)材料报送。各市相关申报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纸质版7份,电子版1份)。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创建省级产业园名单、经县级政府审批的建设方案和产业园基本情况表等。

(二)政策支持。对列入省级产业园名单的,省级财政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各地要积极创设政策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园区集聚,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和工商资本投入园区建设;要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健全人才保障机制,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到园区创新创业,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用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

(三)考核管理。省级产业园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监测评估,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对重视程度高、投入力度大、建设成效好的市、县,将在一园两区创建、省级产业园申报、奖补资金等方面倾斜支持;对建设速度慢、管理水平差、辐射带动弱、年度评估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产业园,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省级产业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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