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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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条件是什么?认定流程是什么?认定成功可以获得哪些奖补好处?小编给大家一一解答,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亳州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同v)
一、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以上),或企业年销售收入未达上述最低标准,但属于省十大新兴产业领域,研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收入的比重高于10%。
(二)企业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2年以上,具有健全的技术创新组织体系和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技术创新基础条件,以及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1.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2.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3.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五)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补
亳州市:对对新认定的G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技术中心在G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流程
(一)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平台,于5月10日前,通过数据报送入口在“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完成线上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提交,同时线下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市经信局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30日前,在管理系统中完成初审合格企业申请材料的提交,并将联合行文的初审意见和推荐名单,以及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合肥海关。
四、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一)所在企业自行要求终止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二)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一)不申报年度评价材料;经核实,上报的评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
(二)评价不合格;
(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G家、省、市依法组织的企业技术中心正常活动;企业技术中心存在不符合评价指标基本要求,经督促,拒不改正的;
(四)所在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五)所在企业涉税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经信委负责对终止与撤销的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公布,并对已奖励的资金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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