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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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2022年武汉经开区双创孵化载体考核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程序等内容,详情如下,大家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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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开区双创孵化载体考核评价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武汉经开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经区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或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2.孵化器、众创空间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且运行正常;
3.考核评价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武汉经开区双创孵化载体考核评价申报奖励补贴
对双创孵化载体服务能力、服务成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开展年度考核。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考核达到优秀、良好和合格的,最高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运营奖励。众创空间年度考核达到优秀、良好和合格的,最高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运营奖励。单个载体奖励期限不超过3年。
武汉经开区双创孵化载体考核评价申报材料
1.武汉经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申报书及附件(见附件1);
2.武汉经开区众创空间考核评价申报书及附件(见附件2);
3.孵化器、众创空间通过区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或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提供火炬统计系统下载、带有火炬水印的2021年度孵化机构综合情况表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
武汉经开区双创孵化载体考核评价申报程序
1.企业于2022年11月9日前进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电子申报资料,企业接到提交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下载打印申报资料,提交盖章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各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武汉经开区双创孵化载体考核评价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中“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并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2.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4.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主体或母公司与管委会在孵化平台建设、孵化培育企业等方面签订有“一事一议”奖励政策协议的,其所属孵化器、众创空间由所在园区进行考核评价。
5.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