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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市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金融业部分)奖补资金申报条款、条件和材料

文字:[大][中][小] 2022/11/3  浏览次数:1154
    

2022合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金融业部分)奖补资金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条款有哪些?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下面来详细了解,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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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金融业部分)奖补资金申报流程时

(一)请各有关企业对照注册并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日期截至2022118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通知并积极组织辖内符合政策申报条件企业开展政策申报工作,并及时在信息系统内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各企业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政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合肥市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金融业部分)具体条款、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高质量发展政策第18条:鼓励企业上市融资。

1.企业上市申请获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获受理当年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再奖励300万元,在其他板上市的企业再奖励100万元。

奖补细则:对在我市注册,成功通过合肥市直接融资后备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备案,上市申请在当年上半年、下半年获证监会(交易所)受理的拟上市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励。上述企业在上市申请受理当年成功实现科创板上市的再给予300万元奖励,实现其他板块上市的再给予100万元奖励。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初审,并报经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申请上市受理奖励的企业需提供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上市申请受理函或受理通知等。申请成功上市奖励的企业在前述材料的基础上,需提供证监会核发的IPO批文或同意IPO注册的批复,以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等。

2.对挂牌后备资源库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和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奖补细则:对在我市注册,成功通过合肥市直接融资后备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在政策有效期内实现新三板挂牌或首次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在其挂牌或晋层当年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初审,并报经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申请新三板挂牌奖励的企业需提供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新三板“创新层”奖励的企业需提供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进入全国股转系统 “创新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3.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且实缴出资额2亿元以上(我市政府参与出资的机构除外),参照其管理团队对我市贡献给予奖励。

奖补细则:政策有效期内在我市设立或迁入我市、我市未参与出资、实缴出资额或未投资金额不低于2亿元、在中基协登记备案且实缴资金由我市金融机构托管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对其高管或委托管理人高管(不超过3人)自基金设立起一年内形成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市本级留成部分,等额予以一次性奖励。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或其管理人直接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2)、营业执照、中基协登记备案材料、基金实缴出资证明材料、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基金托管协议、高管工资表、完税证明等。

4.对当年投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1000万元以上(扣除政府性出资)的各类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参照其管理团队对我市贡献给予奖励。

奖补细则:注册在我市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募集资金投资于我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达到1000万元以上(扣除政府性出资部分)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含分支机构),对其高管在投资发生当年形成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市本级留成部分,给予等额奖励。上述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应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在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直接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2)、营业执照、中基协登记备案材料、股权投资协议、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基金实缴出资证明材料、被投资企业股权工商变更信息、投资款进账证明、投资企业符合奖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基金管理人高管工资表、完税证明等。

(二)政策条款第19条:激励扩大信贷投放。

1.对金融机构dai规模及增速排名靠前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参照其管理团队对我市贡献给予奖励。

奖补细则:按照奖励年度的12月末全市银行机构人民币各项dai余额,将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划分为大型银行(dai规模600亿元(含)以上)、中型银行(dai规模200亿元(含)-600亿元)、小型银行(200亿元以下)三个档位,每个档位均根据各银行年度新增dai额以及平均同比增速计算加权分值(年度新增dai与平均同比增速的权重分别为60%40%;平均同比增速为该银行3月、6月、9月、12月份的人民币dai同比增速的平均值)并由高到低排位,大中小型三个档位的银行机构分别取前5位、前3位、第1位,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对获得通报表扬的银行机构,参照其管理团队(需经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任职,且为本机构认定的高管人员)当年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市(县)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拟获得通报表扬的银行机构,须满足当年度dai同比增速不得低于全省、全市平均增速。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过程中,对不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相关金融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积极配合我市工作,或发生影响稳定的安全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银行机构,取消其当年评奖资格(年度新增dai额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提供的奖励年度12月信贷统计报表予以确定;dai同比增速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提供的奖励年度的3月、6月、9月、12月信贷统计报表予以确定)。

申报流程:获得该年度通报表扬的银行机构直接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拟申报奖励的银行机构管理团队成员需于该年度在我市有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记录。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3)、营业执照、高管团队成员名单和申报奖励额汇总表、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批准任命文件、高管当年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等。

(三)高质量发展政策第22条:大力发展总部经济。

1.对新迁入并在一年内报安徽证监局辅导的拟上市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并叠加享受上市奖励政策。

奖补细则:对在政策有效期内迁入我市,成功通过合肥市直接融资后备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备案,迁入之日起一年内由其IPO辅导机构报安徽证监局辅导备案的拟上市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且叠加享受我市上市奖励政策。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初审,并报经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与IPO辅导机构签订的辅导协议、安徽证监局接受辅导备案相关证明材料等。

2.对省外A股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至我市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并参照其管理团队以及因股权变更形成的对我市贡献给予奖励。

奖补细则:对在政策有效期内迁入我市的省外A股上市公司,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述上市公司高管政策有效期内形成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市本级留成部分,等额予以奖励;对上述上市公司政策有效期内前五大股东股权转让形成的纳税市本级留成部分,等额予以奖励。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初审,并报经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最近一期报告、高管及相关股东完税证明、高管任命文件等。

3.对我市科技型上市企业职工持股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激励。

奖补细则:申请奖补的上市企业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明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主要从事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等业务。对前述上市企业员工持股激励事项,由上市企业提出奖补申请方案,政策有效期内可申请一次。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上市企业对我市贡献等情况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提交市级产业政策联审小组审议。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

(四)延续执行前期政策部分条款

1.对“成长贷”业务贴息贴费。

奖补细则:对20211-6月发生的“成长贷”业务,继续给予贴息贴费支持。对成长贷业务按照不高于LPR发放dai的银行,给予银行机构dai利息30%的补贴,对成长贷业务按不高于1%收取担保费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按照融资担保额的0.5%给予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补贴。上述银行、融资担保公司20211-6月业务量需按照《成长贷财政金融产品业务方案》的规定达到序时进度。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直接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4)、成长贷业务清单、成长贷业务利息收入或担保费收入清单、成长贷业务专项审计报告。

2.加强信保快贷业务支持力度。

奖补细则:对20211-6月发生的“信保快贷”业务,继续给予贴息贴费支持。对信保快贷业务按照不高于LPR发放dai的银行,按dai利息30%给予银行补贴。对信保快贷业务按不高于1%收取担保费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按照融资担保额的0.2%给予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补贴。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直接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申请表(附件5)、业务清单、专项审计报告。

 

关于合肥市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金融业部分)奖补资金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合肥金融业奖补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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