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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梳理!安徽省百家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评选条件、流程及奖补

文字:[大][中][小] 2022/11/10  浏览次数:2166
    

安徽省百家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评选的条件是什么?评选流程有哪些?评选成功可以获得哪些奖补好处?小编给大家梳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安徽省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

 

一、奖补好处

对首次获得安徽民营企业100强、合肥民营企业50强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与省市相关政策就高不重复奖励。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民营企业。

1.注重高质量发展。企业发展符合G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技术、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产品调整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在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方面成效显著,在本地或本行业的认可度较高,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原则上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2.注重创新驱动。企业在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等方面成效显著,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等方面成绩突出。

3.注重规范运营。企业自觉遵守G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信用信誉。

4.注重党的建设。企业按照党章规定设立党的基层组织,通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作用发挥较好。

5.注重社会责任。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安置就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积极捐款捐物、有力保障物资供应、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优秀民营企业家。

1.爱G爱党。热爱祖G、热爱人民、热爱中G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企业家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公众形象。中共党员民营企业家能够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执行党的决议,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非中共党员民营企业家能够树立中G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党的领导下坚定走中G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守法经营。遵守G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信诺履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亲清政商关系,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

3.创业创新。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具有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和先进的经营理念,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位居本行业前列。

4.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安置就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投身扶贫事业、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成绩突出。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挺身而出、勇于担当、表现突出的民营企业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坚持好中选优,重点围绕具有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优先推荐承担工业强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补短板装备等G家重大专项的企业。优秀民营企业按照行业领军型和成长创新型民营企业推荐,其中,行业领军型民营企业连续两年(2018、2019)年度营业收入达10亿元以上、年度利润总额5000万元以上、年度纳税总额20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成长创新型民营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达1亿元以上,近两年(2018、2019)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利润总额年均增长20%以上、纳税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近5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

(2)发生税收及金融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的。

(4)拖欠劳动者报酬、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评选对象

根据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我市评选推荐申报“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7家、“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7名,同时,在推荐的民营企业中,制造业企业占比不低于70%。

 

四、评选流程

评选推荐工作在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下,由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民营办”)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办法进行。

(一)组织安排。以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开展安徽省百家优秀民营企业和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召开工作部署会。(时间安排:7月15日前完成)

(二)推荐申报。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推荐程序,根据评选标准,认真摸排符合条件的重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经县(区)党委研究同意后,提出推荐参评企业、企业家名单,并报市民营办初审。同时,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外事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提出服务业、商贸业、房地产和建筑业等推荐参评企业、企业家名单。(时间安排:7月23日前完成)

(三)汇总评审。市民营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各单位推荐的企业和企业家进行汇总审查,并分别征求纪委监委、组织、法院、检察院、经济和信息化、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统计、税务、信访、扶贫、工会、人行、证监等单位的意见后,提出拟推荐排序名单。(时间安排:7月29日前完成)

(四)复审确认。市民营办将拟推荐排序名单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形成推荐建议名单,并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排序名单报省民营办。(时间安排:8月14日前完成)

优秀民营企业公示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优秀民营企业家公示内容:企业家基本信息、免冠照片和主要事迹。

安徽省百家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评选的内容还有很多,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安徽省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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