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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全汇编来啦,安徽省内共43个地区,包括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想要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可以咨询小编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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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1、瑶海区:针对在省股交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区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补贴。对企业进入安徽省股交中心除科创板以外成功挂牌的,区财政给予8万元
2、蜀山区:对股改后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
3、经开区:对在省股交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挂牌企业给予30万元补贴。
4、新站区:对成功在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
5、高新区:支持企业在安徽省区域股权市场“科创板”挂牌。对成功挂牌的企业(股权代码在高新区范围内位列前80名)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当年已完成股改并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20万元一次性补贴。
6、庐阳区:对完成股改并在省股交中心“科创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7、包河区: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8、巢湖市:对我市企业完成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给予10万元补贴,对于企业挂牌后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参照上市股改给予50万元补贴,其中20万元补贴给企业核心管理团队。
9、巢湖经开区:对于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科创板挂牌的企业,经上市办备案后,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10、肥西县:对备案企业完成区域性股交中心挂牌的,分别给予股改挂牌企业和非股改挂牌企业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贴。(四板总量和板块种类以市、县政府下达任务目标为参照,转板企业不重复享受补贴)
11、肥东县:对在“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中心挂牌的企业, 分别给予最高 100 万元和 10 万元补贴。
(二)阜阳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1、阜阳市:
(1)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资金。挂牌企业实现进层或转板上市的,涉及进档升级的给予两档之间的补贴差额部分补助。
(2)对以配股、增发等股权方式实现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或者实现股权融资的“新三板”、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募集资金投资于我市的,市财政按照实际投资我市资金的2%给予补贴,单次最高限额100万元。
2、颍州区: 对完成股份制改造注册公司,成功在四板挂牌的企业,区政府给予50万元补贴,分两阶段进行。 对未经股份制改造但成功在四板挂牌的企业,区政府一次性给予6万元补贴。
3、颍泉区:对成功在新四板中“成长板”挂牌的企业,给予6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成功在新四板中“非成长板”挂牌的企业及“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4、颍东区:
(1)企业经股份制改造后,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区政府分别再给予150万元、50万元补贴(含市补贴)。
(2)企业未经股份制改造在各类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直接挂牌,区政府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企业挂牌后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或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以增发股份、发行债券等融资方式募集资金,全部在颍东区再投资的,按所募集资金总额的1%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经开区:股份制改造完成后,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补贴120万元;在“四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补贴30万元。
6、颍上县:对完成股改成功在“四板”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补贴。对未经股改但成功在“四板”挂牌的企业,给予6万元补贴。
7、临泉县:在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成功挂牌,补贴50万;在成长板股改后补贴50万。文旅板、农业板,未经股改,补贴7万。
8、界首市:在“四板”挂牌的企业,成长板补贴40万元,科技板、农业板补贴10万元。
9、阜南县:对未经股份制改造但成功在“四板”挂牌的企业,县政府一次性给予 6 万元补贴。对完成股份制改造注册公司,成功挂牌“四板”的 企业,县政府给予60 万元的资金补贴,分两阶段进行。
(三)蚌埠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1、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挂牌的,市、县(区)两级财政共给予60万元补贴。
2、对在省科创板挂牌的企业,除享受省级财政补贴外,市财 政另外给予精选层 20 万元、培育层和基础层 10 万元补贴。各县、 区制定配套补贴政策,原则上按市级标准补贴。
3、对在省科创板挂牌的企业,在挂牌后首次定向增发时,市级 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可给予不低于 200 万元且不超过募资总额50%的跟投。
4、在省股交中心专精特新板、农业板等板块挂牌的补贴政策按照省市制定的现行政策执行。
(四)淮北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1、 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变更工商登记注册,并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成长板和科创板精选层板块挂牌的,市财政给予40万元一次性补贴,受益县区(园区)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
2、 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板除外),市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受益县区(园区)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实施细则(修订)》(淮经信民营〔2021〕63号),每户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已获得上述补贴的企业,股份制改造后又在成长版和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受益县区(园区)按照政策补足差额补贴。
3.、已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成功转板至“新三板”挂牌或在沪深港北交易所首发上市的,市财政按照政策补足差额补贴。
4、对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股份制企业首次股权融资的,市财政按融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贴,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五)淮南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淮南市企业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简称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科创专板精选层等需要股改的板块成功挂牌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40万元;在科创专板(基础层、培育层)、专精特新板、科技创新板、农业板、文化旅游板、机器人板、中医药板等不需要股改的板块成功挂牌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 10万元。
(六)宣城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企业完成股改的且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受益财政配套补贴。
(七)马鞍山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对在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且完成改制的,在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已在省股交中心挂牌,在本意见实施后完成改制的企业,参照本项标准补齐补贴)。
(八)铜陵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对完成股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40万元补贴;对未完成股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8万元补助。
(九)亳州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1、亳州市
(1)完成股份制改造及工商注册,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成长板和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60万元的补贴。前期已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给予5万元、10万元补贴资金的,完成股改后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和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由市财政按照补差额的方式分别给予55万元、50万元的补贴。
(2)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科创板(基础层、培育层)、现代中医药及健康产业亳州专板、专精特新板、农业板等板块挂牌的企业,补贴1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贴5万元,同级财政补贴5万元)。获得上述补贴的企业,股份制改造后又在成长板和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由市财政按照补差额的方式给予50万元的补贴。
(3)鼓励企业转板。已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再按新三板挂牌补贴政策政策予以补贴;已在新三板或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再按企业上市补贴政策予以补贴。
2、谯城区:
(1)完成股份制改造及工商注册,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区财政给予10万元补贴。
(2)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现代中医药及健康产业亳州专板挂牌的企业,参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及直接融资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秘〔2016〕173号)文件,由区财政补贴5万元。
(3)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科技板、农业板等其他板块挂牌的企业,参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及直接融资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秘〔2016〕173号)文件,由区财政给予5万元补贴。
3、涡阳县:
(1)完成股份制改造及工商注册,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10万元补贴。
(2)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5万元补贴。
(3)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科技板、农业板等其他板块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5万元补贴。
4、利辛县:对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子一次性补贴10万元。企业挂牌后在新三板、安徽省股交中心实现首次股权融资,县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2%给予补贴,其中在新三板融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安徽省股交中心融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蒙城县:成功在安徽省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一次性补贴20万元;成功在省股交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在省财政补贴政策基础之上,县财政再给予企业10万元补贴。
(十)宿州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1、宿州市:
(1)对在市县两级备案且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市财政根据挂牌层次给予不同的补贴。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0万元补贴;非股改企业(专精特新板除外),市财政给予3万元补贴(对已在省股交中心挂牌,本办法实施后完成股改的企业,参照本条款补齐补贴)
(2)对在新三板和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首次融资且全部投资本地的,同级财政按融资额的3%给予补贴,最多不超过100万。
2、萧县:对在市县两级备案且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县财政根据挂牌层次给予不同补贴。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县财政给予30万元补贴;非股改企业,县财政给予5万元补贴。
3、埇桥区:对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在省给予每户一次性补贴24万元的基础上,区再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元。
4、泗县:县财政对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补贴;对完成股改并成功在省股交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补贴;对成功在科创板培育层和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对成功在农业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对成长板、科创板挂牌企业首次实现股权融资的,按融资额的1%再给予总额不超过50万元补贴。
5、灵璧县: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新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25万元补贴;首次实现融资的,按融资额1%给予不超过25万元补贴。在省股交中心科技板或农业板新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6万元补贴。以上财政补贴资金可就高但不重复补贴。
6、砀山县:对在县级备案且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县财政根据挂牌层次给予不同的补贴。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县财政给予25万元补贴;非股改企业(专精特新板除外),县财政给予5万元补贴(对已在省股交中心挂牌,本办法实施后完成股改的企业,参照本条款补齐补贴)。
(十一)安庆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对安徽省股交中心首次股改挂牌的企业,市级财政补贴 50 万元。
(十二)池州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1、企业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科技创新专板股改挂牌的,由市财政给予挂牌补贴政策30万元,其中,非股改挂牌企业补贴10万元,挂牌后再股改的补贴20万元.
2、对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企业,市级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财政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成功发行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债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的,市财政按发行额度2%、最高不超过40万元给予补贴.
(十三)滁州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对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成长板和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一次性补贴60万元,其他板块挂牌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
(十四)芜湖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15万元补贴;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50万元;已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转到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按50万元上限补足补贴资金。
(十五)黄山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企业经规范性股改后在“四板”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等板块挂牌的,一次性补贴40万元。在“四板”科创板(基础层和培育层)、农业板、文旅板、中医药板、专精特新板、机器人板等非股改板块挂牌的,一次性补贴5万元。
(十六)六安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政策
对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及科创板精选层新增的挂牌企业,预算级次在市级的,市财政给予30万元补贴;预算级次在县区的,市财政给予15万元补贴。对在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2018〕66号)执行。对在其他板块新增挂牌企业(发生实际经营收入的),预算级次在市级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补贴,预算级次在县区的,市财政给予5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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