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11/22  浏览次数:1807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80号),推动工业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征集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四类工业软件优秀产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活动场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法规情况、无被执行案件失信记录、无财产或账户查封冻结情况、无因使用本单位软件产品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申报单位可申报1-2个应用于航空、航天、石化、钢铁、船舶、电力、交通、核工业、汽车、电子信息、移动终端、机械等重点领域的优秀产品,建议择优申报不同类别的优秀产品。

 

(三)申报的软件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实现产业化或已在行业中部署应用,在重点领域有工业企业典型应用案例。

 

(四)申报主体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并将营业执照、合同、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说明材料一并提交至推荐单位。

 

三、报送流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集团内单位积极参与申报,并做好工业软件优秀产品的审核把关、遴选推荐工作。

 

(二)请各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工业软件优秀产品报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各申报企业填写工业软件优秀产品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推荐单位审查。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1130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部门推荐产品数量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中央企业集团等单位推荐产品数量不超过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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