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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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申报条件组织企业申报,对申报项目严格进行初审,开展100%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和材料初审通过后,组织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并于12月23日前将推荐文件(加盖公章)、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要求同网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上报市经信局装备工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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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2023年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参照《2022—2023年度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研制需求清单》,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工业软件,包括研发设计类、生产制造类、运维服务类以及工业控制嵌入式系统软件等;
2.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等软件及软硬一体化智能终端产品;
3.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主要是机关办公领域、特定行业领域基于国产CPU、国产操作系统开发的信息技术创新软件及软硬一体化产品;
4.在我省制造强省建设、政务治理和民生服务等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明显特色的行业应用软件。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产品为2022年1月1日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软件及软硬一体化终端产品,用户使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产品首次销售合同(面向零散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自有平台可不提供合同,提供情况说明)。
2.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软件截图),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3.提供经省级以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验证机构适配验证的适配测试证书。
4.仅用于自用或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在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向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签字盖章)。省直属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申报。
2.各市经信局组织现场核查,县(区)要求100%核查,市级要求50%核查,对申报材料严格初审,现场核查和材料初审通过后,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并附对应的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附件)。
3.首版次软件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平台,选择安徽省首版次软件评定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
4.请各市经信局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12月30日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文件请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查询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