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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进规,武汉市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奖励政策申报条件、补贴

文字:[大][中][小] 2022/11/22  浏览次数:971

本文整理了武汉市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奖励支持对象、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等有关内容,武汉市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8709834578(v同)

一、武汉市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支持对象

(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武汉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无严重失信记录

按照国家统计标准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并正常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法人单位。

二、武汉市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一)一次性入库奖励。从2020年度起,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的法人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

以下情况不列入一次性入库奖励支持范围:

1.已获得过我市服务业“小进规”奖励、或者工业“小进规”、批零住餐“小进限”等同类奖励的;

2.纳入本市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平台后,当年即下库、退出规模以上服务业范围的。

(二)经营贡献奖励。从2020年度起,对于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年度营业收入全市排名前200名,且年度营业收入和年缴税额同比增幅达到20%以上的,给予年度经营贡献奖励20万元。

三、武汉市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奖励申领程序

筛选入围。市发展改革委每年六月底前向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征求初步入围名单,市统计局、市税务局根据申报条件等要求,经筛选后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供初步入围名单。

发布通知。市发展改革委每年七月底前向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发布申领通知及初步入围名单各区依据初步入围名单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申领工作

申领材料。初步入围单位应向所属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武汉市支持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奖励申领表》(含真实性承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申领材料

四、武汉市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奖励审核程序

各区初审。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申领资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领单位是否符合支持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以及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

公开公示。初审完成后,各区发展改革部门通过区政府网站或公共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受理情况及初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可向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区发展改革部门收到异议材料后,应及时受理并核查相关情况,及时出具处理意见。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公示异议处理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上报名单。公示完成后,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将拟奖励名单行文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委。如拟奖励名单与初步入围名单有异,应向市发展改革委书面说明情况。

复核公告。市发展改革委对各区初审上报结果进行市级复核,主要审查程序的完备性。复核无误后,市发展改革委将拟奖励名单和资金计划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审定同意后,市发展改革委官网公布年度服务业“小进规”奖励名单

武汉市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奖励兑现资金的拨付和管理

资金拨付。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局按照批准的资金计划,将兑现资金分解下达至奖励单位所在各区财政部门,各区负责将兑现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拨付情况进行公告。

财务处理。企业(单位)收到资金后,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41号第二十条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奖励资金应用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奖励资金的涉税支出,由受奖企业承担

企业(单位)在申领及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或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并追回已经拨付的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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