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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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将为大家具体讲讲关于武汉江夏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政策,包括孵化的企业平台、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等等,详情如下,具体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申报奖励条件和时间流程等内容,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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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江夏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申报政策
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奖励工作
1.奖励对象
(1)2021年9月1日至今,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
(2)参加2022年度江夏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工作,且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
2.奖励事项
(1)提档升级奖励:2021年9月1日至今,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21年9月1日至今,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2)区级考核奖励:本年度考核中,孵化器考核为优秀、优良、合格的,奖励分别为50万元、25万元、10万元;众创空间考核为优秀、优良、合格,奖励分别为15万元、10万元、5万元。
(3)培育人才和企业奖励:对新引进辖区外或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运营主体或入孵企业人员获得“武汉英才”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持获批文件直接获得奖励。每项人才计划给予10万元奖励,单个孵化器、众创空间最高奖励总计50万元。
二、网上通知
通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智慧科经”平台和江夏科经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及时宣传和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请相关企业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申报。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在“智慧科经”平台进行资料上传,根据区级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具体时间另行告知。
(2)2022年度江夏区众创孵化平台大学生创业工位和办公用房奖补工作的通知:
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工位奖励
1.补贴对象:已备案的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参加2022年度江夏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工作,且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其大学生创业工位须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入驻。
2.补贴标准:每个工位300元/月,补贴时间不超过一年。
3.申报单位需填写《大学生工位补贴申请统计表》,按目录要求提交附件材料并依次“胶装”装订成册。
二、大学生创业企业办公用房补贴
1.补贴对象:为在校及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创办的企业,且为初次入驻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2.补贴标准:给予全额办公用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两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本年度补贴时间段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3.请申报单位填写《在孵大学生创业企业办公用房补贴申请表》,按目录要求提交附件材料并依次“胶装”装订成册。
三、在孵优质企业办公用房补贴
1.补贴对象:为在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内生产和办公的在孵企业。
2.补贴标准: 最高30元/平方米/月,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平方米,补贴时间不超过两年。本年度补贴时间段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3.请申报单位填写《在孵优质企业办公用房补贴申请表》,按目录要求提交附件材料,并依次“胶装”装订成册。
四、网上通知
通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智慧科经”平台和江夏科经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及时宣传和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请相关企业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申报。
五、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5日,在“智慧科经”平台进行申报。纸质资料2份(胶装)于12月20日前报送区科经局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区政府办公大楼D区288办公室)。
(3)江夏区-关于启动2022年度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登记工作的通知
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区级登记工作
1.支持依托高校院所、龙头企业组建,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及企业孵化全链条服务。鼓励使用和租赁闲置厂房及楼宇建设孵化载体,加大对汽车零部件、光电子信息、大健康、生物技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的创新孵化力度。
2.申报对象为符合《江夏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实施细则(试行)》中登记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已登记备案的国家、省、市、区级的不再申报。
2.申报单位填写《江夏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书》或《江夏区区级众创空间登记书》,按申报书目录要求提交附件材料并依次“胶装”装订成册。
二、网上通知
通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智慧科经”平台和江夏科经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及时宣传,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请相关企业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申报。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5日,在“智慧科经”平台进行申报。纸质资料2份(胶装)于12月20日前报送区科经局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区政府办公大楼D区288办公室)。
(4)江夏区-关于启动2022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评价工作
1.年度考核旨在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发展双创孵化载体,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2.考核对象:已备案的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3.考核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4.申报单位填写《江夏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申报资料》,按《江夏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评价指标》资料目录要求提交附件材料并依次“胶装”装订成册。
二、网上通知
通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智慧科经”平台和“江夏科经”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及时宣传,并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请相关企业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申报。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5日,在“智慧科经”平台进行申报。纸质资料2份(胶装)于12月20日前报送区科经局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区政府办公大楼D区28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