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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2万,规下1万!庐江县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申请时间流程和认定补贴奖励、条件要求

文字:[大][中][小] 2022/12/9  浏览次数:1049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讲庐江县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申请时间流程和认定补贴奖励、条件要求等内容,此次申请主要针对县域范围内工业企业,详情如下,有问题的或者想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在线解答指导!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庐江县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申请范围

县域范围内工业企业。

庐江县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申请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县级“平安企业”,给予规上工业企业2万元一次性奖励、规下工业企业1万元一次性奖励。

庐江县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申请时间要求

(一)企业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企业须按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及时将胶装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及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交由所属地镇(园区、街道)经发办(经贸局)初审。

(二)镇(园区、街道)经发办(经贸局)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于20221220日前将推荐行文、初审通过的企业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县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庐江县“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可持续安全发展,以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为宗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着力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影响企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安全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二、创建范围县域范围内工业企业。

三、创建目标

“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引导企业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无刑事案件、无安全事故、无越级上访、无违法犯罪,实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的创建效果,力争至2022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为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关系和谐、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有保障、依法诚信经营的“平安企业”。

四、创建内容

(一)健全“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经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平安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中小企业科,负责牵头组织“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各镇(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牵头组织开展本辖区创建“平安企业”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联动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镇(园区)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有关站(所)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共建工作中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站(所)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引导、指导和协助企业落实治安保卫、内部稳定、职工维权、消防和生产安全、守法经营等各项措施,实现企业平安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完善“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运行机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人防、物防和重点部位的技防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值班巡逻队伍、门卫、厂区交通、安全检查、消防、奖惩等一系列治安保卫制度,通过企业加强自身值班备勤、治安巡逻、看楼护院、纠纷排查、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治安防范,定期排查治安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疏导和化解企业内部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支持企业加强开展法制、道德和“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强化服务、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工作程序

县创建“平安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标准及相关制度。各镇(园区)积极组织所在地公安、司法、市监、劳动等站所,通过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等形式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创建工作,落实奖惩措施。每年110日前将上年度创建“平安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推荐至县创建“平安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考核、公示后报领导小组确定,予以认定。“平安企业”创建情况纳入镇(园区)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之中。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园区)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企业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深入推进“平安庐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责任,制订方案,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镇(园区)要按照领导小组布置的任务和计划,通过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动员、吸引广大企业积极参与。

(三)有机结合,注重实效。各镇(园区)要根据活动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作条件,着力抓好"平安企业"创建活动;要把“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与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其它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帮企业排忧解难,促企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查,动态管理。各相关站所要切实加大对“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力度,切实推进“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健康开展。“平安全业”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再符合创建标准、违反相关规定或有违法行为的,撤销庐江县“平安企业”称号。

庐江县“平安企业”创建标准

一、领导机制健全。将“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综治组织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综治工作制度完善;矛盾排查组织、治保组织、调解组织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建立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明确经费投入;有专(兼)职综治工作人员。

三、企业治安状况良好。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到位,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四落实”;企业内部物防、技防设施完备、制度健全、责任落实、防控有成效;内部保安巡逻队伍力量充足、管理有序、运转正常。近三年来,企业内部及所属生活区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突出治安问题。

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企业依法经营,讲诚信,守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措施、责任落实。近三年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五、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健全。维稳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得到全面落实,建立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信息预警机制,近三年来,未发生职工越级上访、群体突发性事件。

六、企业创建氛围浓厚。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宣传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明显提高。积极按照“平安企业"创建相关标准,完善自身运营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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