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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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社会发展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属于昆山市科技专项中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关于昆山市社会发展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申报奖补、申报支持重点、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申报材料等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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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社会发展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奖补
以一次性拨款形式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
昆山市社会发展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支持重点
1.碳达峰碳中和。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重点支持高效碳捕集、封存、转化、利用技术、低能耗高能效先进技术、新能源技术、传统产业减碳技术等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优先支持《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苏州市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中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减少能源消耗等相关环保技术及设备研发和应用示范。
2.公共安全防控。
围绕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重点支持安全技术综合利用和集成示范、扫黑除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安全监测、防控综合服务、安全产品研发、企业安全设施技术提升,优先支持《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相关安全技术研发。
3.疾病预防与人口健康。
围绕常见疾病、职业病防治和重大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支持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开展技术研发活动,引进、推广、研发一批疾病诊疗关键技术,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水平和医生群体的技术水平。
4.其它社会事业科技创新。
在教育、文化、交通、体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开展相关研究,鼓励“互联网+民生”科技示范应用,促进科技惠及民生。
昆山市社会发展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科研机构,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人员、设备、场地、资金等条件;
2、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围绕解决民生领域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有明确的实施地。鼓励成果研发单位与应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高校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参与项目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应提供相关合作协议;
3、疾病预防与人口健康技术领域的项目(即医疗卫生)实行限额申报,三级医院各限报25项,二级医院各限报5项,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每个限报2项;
4、疾病预防与人口健康技术领域的项目要求3年以内完成,其他项目2年内完成。
昆山市社会发展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属于指南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2.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
3.各区镇科技部门要在申报单位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资料真实性与可靠性、是否重复立项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昆山市社会发展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入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昆企通企业服务枢纽平台(原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平台)后点击首页右侧资金申报进入企业申报平台,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
2.网上申报程序:打开网址—进入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网上填报—区镇科技部门审核—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网上申报成功。原则上区镇初审时限为2个工作日;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形式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部门审核时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一般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区镇科技部门对所属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统一格式(序号、计划类别、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所属区镇)制作项目申报清单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
4.拟列入本年度立项计划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相应业务科室,申报材料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承诺书、信息表、任务书和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提交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5.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需咨询,请联系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窗口或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昆山市社会发展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材料
《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技术权益证明、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科技获奖证书等;
5.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需逐项列明,其中知识产权类型填写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
6.有关产品检测报告;
7.科技查新报告;
8.新药证书;
9.合作协议;
10.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