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淮北市征集2023年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培育名单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3/2/1  浏览次数:1689

为贯彻落实《淮北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淮发〔2022〕21号)精神,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着力打造一批绿色发展典范,2023年拟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一、培育对象

拟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和省级绿色工厂、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和园区。

(一)绿色工厂。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则,优先在有色、化工、建材、装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中,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培育,通过合理布局厂区内能流、物流路径,采用绿色建材改造厂房,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设绿色矿山,推行资源能源环境数字化、智能化管控系统,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具体要求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和《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淮北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绿色工厂评价有关要求。

(二)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产品是以绿色制造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终体现,侧重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选择量大面广、与消费者紧密相关、条件成熟的产品,应用产品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采用高性能、轻量化、绿色环保的新材料,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具体评价要求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有关要求。

(三)绿色园区。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以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和低碳试点园区为重点,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工业园区,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发绿色产品、主导产业创建绿色工厂,龙头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具体评价要求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

(四)绿色供应链。绿色供应链是绿色制造理论与供应链管理技术结合的产物,侧重于供应链节点上企业的协调与协作。打造绿色供应链,企业要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推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绩效,达到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链上企业绿色化的目标。具体评价要求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供应链评价有关要求。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经信局结合区域产业基础和特点、产品情况,遵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认定标准对企业、园区现状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培育名单,并将培育名单汇总表(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于2月10日前报市经信局(节能办)。纳入2023年度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培育名单的企业和园区,对照相关标准或要求进行自评价和评价工作。市经信局将根据培育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和省级绿色工厂,认定一批市级绿色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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