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滁州市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入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3/2/13  浏览次数:1196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提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做好培育前期企业申报的指导服务,现就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入库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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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摸排,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库

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及《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附件2)中明确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全面摸排本地区各类优质中小企业,分类建立2023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库。

二、加强指导,建立企业培育服务体系

各地要进一步优化健全培育企业服务体系,对照申报条件标准及本地区拟申报企业情况,制定培育计划,强化对拟申报各类企业的指导帮扶,提升服务精准性。同时,安排专人对拟申报企业需准备的申报材料进行详细解读、认真指导,做好申报资料准备工作。市经信局拟于2月中下旬组织入库拟培育企业及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各地可参照组织本地区企业培训。

三、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入库工作,全面摸排本地区企业,分类建立培育库及清单,并将本地区2023年拟培育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信息库(附件3)于2月17日前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办。

2.请各地做好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宣贯力度,做到全面解读、深入指导,确保提高政策知晓率。并做好集中培训准备,于2月17日前将拟参会企业人员名单(附件4)报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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