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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6市!2023年安徽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条件以及奖补标准

文字:[大][中][小] 2023/2/14  浏览次数:1476
    

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马鞍山市、淮北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宣城市。请各相关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扫微信或电话18715034835)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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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支持范围及方式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包括煤矿瓦斯、水害、自然发火、地温等重大灾害治理项目,地面区域治理瓦斯工程项目。

2.煤矿安全技术进步。包括煤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研发推广应用项目,煤矿应急储能电源建设项目。

3.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煤矿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工程,煤矿安全培训信息化及实操基地建设。

4.煤矿安全试点示范项目。

5.其它需要支持的涉及煤矿安全项目。

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用于支持近两年内完工项目,完工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项目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单位注册地、项目实施地均在安徽省境内。

2.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要求。

3.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年度申报通知的规定。

4.申报单位近3年内未受到信用惩戒、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

每个项目专项资金奖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每个项目奖补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项目申报及资金下达

省能源局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及相关文件要求,发布专项资金项目年度申报通知,明确支持重点、申报流程等事项。

项目申报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向所在地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对于初审通过的项目,出具推荐文件报省能源局。

省能源局对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可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

省能源局根据项目评审情况,研究提出拟支持项目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资金安排;公示无异议,省能源局会同省财政厅确定资金安排方案。

资金安排方案确定后,省财政厅会同省能源局下达资金安排文件,按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要求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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