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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

文字:[大][中][小] 2023/3/8  浏览次数:643

以下是关于四川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相关内容,如需政策指导,欢迎咨询以下热线了解即时性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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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一)四川省工业设计研究院为独立企业法人形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资本为纽带,依托有关专业机构组建,采取“平台+公司”等模式,充分发挥各类投资及参与主体的作用,有责权明晰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实行企业化运作,实现自主发展、自负盈亏。

(二)具备厚实的基础研究能力。

1.有行业领军型的专家组成的管理和咨询团队。

2.依托机构应具有固定的研究队伍,有专业水平高、设计实践经验丰富的带头人,从事研究和公共服务的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

3.研究院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中,用于工业设计基础共性研究的资金占比不低于25%。

(三)具备较强的公共服务和产品转化能力。

1.具有专门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团队,提供专利预警、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能够开展工业设计相关的商务、金融、市场、财务、法律等延伸服务。

2.具有与市场、资本、渠道、品牌等全产业链沟通协作机制,能够有效推动产品转化。

3.具有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能够积极促进关键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以及设计成果的合作共享。

(四)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技术开发、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实际运行效果突出,对重点服务的行业或领域的工业设计发展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1.对工业设计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作出重要贡献、产生重要影响。

2.完成业内公认的高水平设计开发项目每年不少于1项,并产生积极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川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项目申报材料

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申报书

 

四川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项目申报流程

(一)开展创建工作。

研究院的创建工作遵循申报自愿、择优确定、错位发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原则上同一行业(领域)认定1家研究院,各地可因地制宜开展创建工作。

(二)组织申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和行业特色,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申报创建四川省工业设计研究院。申报材料应着重列明申报主体、组建方案、组织架构、运营机制、既有业绩、建设目标、发展规划、经费来源等。

(三)培育认定。

经济和信息化厅依据创建条件综合评定,确定四川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名单,并会同相关地方主管部门指导研究院培育。按照“成熟一家、认定一家”的原则,经培育对象提出书面申请,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对培育对象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根据发展情况,从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中择优推荐开展国家工业设计院申报工作。

(四)定期考核评估。

认定后的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每年书面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报告年度工作情况。研究院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认定(复核)结果在相关网站或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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