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2023年度阜阳颍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3/3/9  浏览次数:1795

“颍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区政府质量奖”)是颍州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的具体体现。区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旨在推广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模式,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广大组织不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提升我区产业创新力、质量和综合竞争力,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工作。根据《颍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阜州政办〔2019〕17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颍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颍州区质量奖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奖项设置

区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审1次,每次获奖组织总数不超过5家,其中区政府质量奖3家、提名奖2家,可以少额或空缺。

 

二、申报对象

在颍州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颍州区持续纳税、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组织。

 

三、申报条件

申报组织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纳税、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质量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三)在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国际竞争力,加快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自主品牌建设,促进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四)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主营业务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3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位居全区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五)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近3年来未发生质量、环保、安全、卫生等重大事故,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区级以上监督检验无不合格记录,服务无重大投诉,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六)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七)获国家或省市级政府部门质量荣誉的,优先评选;

(八)获得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四、申报方式及时限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有关单位负责组织申报材料,报颍州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管理股)。

(二)申报组织应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有关单位,并由其签署推荐意见后,于 2023年5月1日前报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区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1.《颍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2.根据区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及《颍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

3.凡在申报表和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需组织提供,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 2020-2022年审计报告及有关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文档2份和电子文档1份(PDF和word两个版本);

(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整洁;

(四)报送的纸质文档统一使用A4纸四号仿宋体双面打印。按照目录、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的顺序胶装成一册。无需对纸质文档进行装饰。

 

六、其他事项

(一)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区政府质量奖评定的具体工作。

(二)《颍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可登陆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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