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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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及《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实施细则》(合数〔2021〕57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支持智慧城市建设政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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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类别
1.建设感知终端
2.智慧城市创新应用
二、具体要求
1.各企业对照《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实施细则》(合数〔2021〕57号)(附件1)进行申报。
2.本次申报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高新区科技局,电子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 选中拟申报政策按要求填报。
3.各企业申报材料在2021年7月28日前统一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报送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100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一正一副),A4纸装订成册,书脊注明申报类别、申报主体;电子版要求一份完整的docx格式,一份完整的PDF格式(加盖公章),以“申报类别-申报主体”格式命名并上传至“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附件四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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