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度淮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3/4/12  浏览次数:1715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现就2022年度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切实把政策掌握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发展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我市综合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二、申报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段内,符合(淮府〔2022〕56号)文件(附件1)第三条“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第40至45条所规定支持的第一批未兑现的内容。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上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4月11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为便于各单位做好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我们制定了《2022年度淮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兑现须知》(附件2)。详细规定了申报主体、方式、程序、条件、附件材料等,请按要求规范有序操作。

2、本次政策兑现不报送纸质材料,所有审核均在网上进行。

 

附件:2022年度淮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兑现申报须知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为规范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资金的申报管理,本着分类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透明的原则,制定本申请须知。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境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淮的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在申报通知规定的时段内当年发生并符合政策措施的规定的条款内容,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均在本政策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之内。本政策兑现均为一次性奖励,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时间

各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在规定的申报起止日期内完成网上申请,逾期没有申请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淮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入“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期内系统全天24小时开放。申报时按系统提示填写申报表,并上传所需附件材料。

四、申报和审核程序

项目申报和审核按“网上申报、部门审核、部门联审、媒体公示、会议审定”的程序执行。申报通知在“淮南市科学技术局” 网站公开发布。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后,由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网上初审,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负责网上审核,并将业务范围内审核明细表,统一汇总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兑现方案与市财政局联合会商后,经市产业发展资金联审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申报单位名称、项目、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经市科技局会议研究通过,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按程序拨付兑现资金。

五、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资料上传附件为下列各条款要求的申报材料(均应为原件扫描件)。

第40条: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申请事项:研发投入经费首次达线及增长奖励。

申报资料:企业近两年(2021年、2022年)申报享受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的相关资料、企业近两年(2021年、2022年)国家统计系统研发投入相关报表(包括:企业在线打印研发统计表107-1、107-2;研发经费辅助账明细证明材料等)

第42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

申报事项:技术合同登记奖励。

申报资料: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登录系统截图打印并盖章);2022年度技术合同交易发票(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合同已执行完毕的,提供80%以上金额发票;在2022年未执行完毕的,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期限,提供已完成部分的80%以上金额发票。未能按要求足额提供发票的,不予兑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45条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申报事项:新组建的安徽省实验室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新组建的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申报资料:新认定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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