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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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瞪羚企业该如何申请?本文将为大家具体说一说关于江苏省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京、南通、扬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13市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申报奖补及认定流程+条件,有任何疑问的都可以联系以下专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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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
独角兽企业
是投资界对于10亿美元以上估值,并且创办时间相对较短的公司的称谓,一般具备行业朝阳、增长速度较快等特征,是一个城市创新活力与创新生态的风向标;
“瞪羚企业”
是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它们具有与“瞪羚”共同的特征——个头不大、跑得快、跳得高;
“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的多寡是展现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指标。
江苏省各市独角兽企业申报认定奖励补助
1.支持独角兽培育企业开展颠覆式创新,推动新技术和新模式应用。对纳入独角兽培育库的企业,自入库次年起,按照其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经税务部门认定的研究开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后补助,连续支持五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2.鼓励独角兽培育企业承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等割裂创新载体建设任务。对新建的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新建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新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园区)给予100万元奖励,新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
3.支持独角兽培育企业引进具有引领性、原创性、突破性技术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团队),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对于具备重大原始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持续的创新支撑,并引领和推动苏州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团.队,优先纳入姑苏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创新团队,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项目资助。
4.鼓励独角兽培育企业通过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融资活动,鼓励平台机构向独角兽培育企业提供“首贷”资金。鼓励企业发行“双创债”、“绿色债”等新型债券融资,对成功发行的企业给予一定补助。加大科技信贷支持,对独角兽培育企业科技贷款利息支出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合作银行给独角兽培育企业发放“科贷通”贷款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
对在上市过程中遇到问题的企业,启用“一企一策”专项协调机制。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IPO的独角兽培育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
5.在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的独角兽培育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业务(本段担保业务均指此口径),且费率不高于1.5%的,可按照年平均在保余额的1.5%给予补助。
江苏省各市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
培育对象为独角兽培育企业,主要是指具有强大的科技创新活力,代表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有潜力成长为独角兽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申报对象为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申报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优选条件。申报对象应满足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在苏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成立十年以内;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且实缴到位;企业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优选条件
所在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或新经济新模式;企业经营管理稳健;颠覆式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显著;未来爆发式成长的可能性大;入选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
3.申报对象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具体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1)申报单位曾获得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在发改委备案的创投基金的直接投资;
(2)申报单位采用协议控制(VIE模式)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模式),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进行募资;
(3)申报单位获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非控股投资,投资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货币)。
江苏省各市独角兽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自主申报,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2.主管部门初审。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基本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上报材料的完整性;企业是否符合基本条件(企业估值无需审核)。生
3.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分为基本条件评审和优选条件评审。通过基本条件评审的企业进入根据优选条件评审。优选条件评审采取会议答辩的方式进行。
4.发布名单。发布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
5.动态管理。已列入上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参加本年度复核,复核流程和要求与本年度遴选工作一致。不参加复核的企业不再列入本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江苏省瞪羚企业申报认定条件
1、定量指标:近一年R&D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
(1)四年前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近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最近一年正增长;
(2)四年前从业人员数不少于100人,近四年从业人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最近一年正增长;
(3)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即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4)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2、定性指标:需在我省境内注册,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汽车、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
(2)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
江苏省瞪羚企业申报认定奖励补贴
1、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
扩大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规模,优先支持瞪羚企业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鼓励瞪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对瞪羚企业研发活动的普惠性财政奖励力度,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推动瞪羚企业更好的享受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创新内在动力。
2、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鼓励瞪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发,共建研发机构,提升自身持续创新能力。支持瞪羚企业承担科技重大专项、省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加强产业前沿、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技术交叉融合创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问题,抢占产业竞争先机,掌握发展主动权。
3、支持企业快速做大做强。
“苏科投”、“苏科贷”、“苏科保”加大对瞪羚企业的支持力度,为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纳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为企业上市开辟绿色通道,助推企业裂变式发展。充分发挥省创投协会、省天使投资联盟的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对瞪羚企业进行重点投资,为企业提供融资、整体战略协同、市场资源协同、发展风险预警等服务,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加速成长为独角兽企业。
4、构建企业创新创业生态。
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从项目孵化、企业孵化到产业孵化的全链条、一体化、集成式服务,打造孵化瞪羚企业的摇篮。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众创空间,通过进行业务分拆等方式,孵化培育具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平台型企业。推动地方积极吸引国内平台型龙头企业来江苏落户发展,发挥其生态集群效应及产业带动作用,引领更多本土平台型企业的成长。
5、省地协同推动企业发展。
推动各市、县、高新区支持瞪羚企业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及管理人才,优先推荐瞪羚企业人才申报各类人才计划,保障瞪羚企业发展空间,优先提供土地或可分割载体转让保障,支持瞪羚企业开拓市场,根据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瞪羚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地方对重点培育的瞪羚企业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助推企业成长为独角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