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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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双创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高能级孵化载体,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多层级、多类型、多主体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市科技局将开展2023年滁州市科技企业加速器备案工作。根据《滁州市科技企业加速器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滁科〔2023〕5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科技局,滁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中新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滁州高新区高新技术发展促进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加速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21年9月1日之前,在孵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核查、实地核查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2、各申报机构填报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申报书,填写完成后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推荐材料(纸质原件2份)报送至滁州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科技企业加速器推荐表(见附件1),科技企业加速器申报书(见附件2),电子版(含附件)另发送至邮箱:kjjcgzhk@126.com。
3、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免费指导热线:15855199550/19855109130(可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