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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都市创业补贴政策梳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补贴标准)

文字:[大][中][小] 2023/11/17  浏览次数:552


湖北宜都市创业补贴政策梳理如下,创业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有需要申报创业补贴的朋友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一、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我市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

享受条件:

1.年内在我市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

2.自注册登记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

3.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

享受对象:在宜昌市外就业、创业、读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回到原户籍创办各类经营实体的宜都户籍及宜都外迁入户籍的人。

文件依据:《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业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6号)

 

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毕业学年起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条件:

1.毕业学年起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自领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3.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

享受对象: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文件依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三、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条件:

1.自领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2.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

享受对象:(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失地农民;(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7)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8)脱贫人口:(9)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前,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创业者。

文件依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四、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高校毕业生5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次数累计均不得超过3次。

享受条件:

1.在申请地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持有营业执照或有实际创业项目;

2.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人员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3.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款能力。

享受对象:凡年龄在劳动年龄内,个人信用良好且处于自主创业状态,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人口等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各类自主创业人员,除在机关事业单位和非本人企业参保就业的人以外,其他法定劳动年龄内已领取营业执照人员基本都在扶持范围内。

文件依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五、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最高限额为500万,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次数累计均不得超过3次。

享受条件:

1.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享受对象:企业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网小微企业名录》中属于《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文件依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六、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政策内容:对成立时间、用工人数达到条件且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可通过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便捷审批通道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4%。

政策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

享受对象: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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