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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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就编制2023年度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简称“一室一中心”)工作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可代写工作报告,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编制范围
13家省实验室和19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各“一室一中心”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实验室建设任务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结合2023年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编制“一室一中心”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年度预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工作报告围绕科研创新绩效、人才队伍建设、开放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总结,注重对国家和地方实际贡献和主要绩效。
2.年度工作报告是“一室一中心”年度运行绩效考核主要依据。年度工作报告的数据填报应真实、准确,相关成果应列出目录清单,不需要提交附件佐证材料。涉及有关保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3.为做好“一室一中心”政策实施以来绩效评估工作准备,请各依托单位简要总结组建以来取得的主要绩效(参照年度报告内容提纲,文字不超过1500字,以附件形式同步提交)。
三、材料报送
1.各“一室一中心”依托单位登陆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省平台和人才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年度工作报告”栏进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网络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日至3月20日。
年度工作报告经“一室一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纸质版(一式2份)于3月22日前报送或邮寄至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01号)。电子版(PDF,含盖章扫描页)发送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