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4/3/15  浏览次数:286

为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和《关于〈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皖科区〔2022〕354号)要求,省科技厅拟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众创空间备案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1.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信用核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2.本年度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单位进入认定备案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市科技局,具体报送时间以各市科技局要求为准。

 

3.各市科技局于5月6日(星期一)前,将2024年度第一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份)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号厅36号窗口,邮编:230001),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管理平台网上打印)等。

 

4.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纸质材料,如需完善申报材料,请在市局推荐截止时间前修改完善,市局推荐后省科技厅不再受理企业修改申报书要求,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市科技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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