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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汉阳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奖励政策申报条件、注意事项

文字:[大][中][小] 2024/6/14  浏览次数:201


2024年汉阳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奖励政策申报条件、注意事项如下,汉阳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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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汉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工智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扶持措施

1.支持企业落地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落户次年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办公用房租赁补贴,采用“先付后补”的形式,享受租赁补贴用

房不得对外租售或改变用途,否则将予以收回。2.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对年度营业收入超过 3000万元的企业,按照年度营业收入增量的 2%,予以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的奖励。3.提供人才服务保障。支持企业人才申报国家和省、市人才工程,按规定予以相应奖励。参照市、区有关人才政策,对企业引进的重点人才提供落户安居、子女教育、人才租赁房等支持,其中,对高层次人才、高管人才分别免4年、3 年房租,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免3年、2年房租。

4.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年度研发投入超过 300万元的企业,对研发投入超过300万部分按8%比例予以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5.增强模型创新能力。对汉阳企业自主研发、公开发布的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具有3个以上市场应用案例的,按照研发成本的 20%的标准给予牵头研发单位最高 100万元补助。

6.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对于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化升级的中小企业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5个标杆型示范项目,项目投资额不低于 100万,按照项目投资额8%,予以最高25 万元补助。

7.降低企业创新成本。通过发放、兑现“算力券”的方式为企业使用高性能算力提供补贴,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推动企业创新发展8.支持企业制定标准。支持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企业申报武汉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且同时持有其中标准必要专利的单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补贴,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且同时持有其中标准必要专利的单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6万元、2 万元、1 万元补贴。

三、附则

1.本措施所称人工智能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企业主营业务在下列或相关范围内:人工智能软件,包括计算机视觉软件、智能语音处理软件、自然语言理解软件、生物特征识别软件、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软件等;人工智能服务,包括机器学习服务、计算机视觉服务、智能语音处理服务、自然语言理解服务、生物特征识别服务、人工智能集成解决方案等;人工智能硬件产品,包括人工智能芯片、人工智能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脑机接口等。二是小微企业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中型及大型企业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 33%以上。

2.租赁补贴=补贴标准*实际补贴面积。

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60元,实际补贴面积为企业租赁办公面积和补贴面积上限中的较小值,补贴面积上限根据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计算。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5000 万元,补贴面积上限为 200 平方米、300 平方米、400 平方米、500平方米,以此类推。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未达 2000万元不予补贴。

3.本措施所称“超过”不含本数,“不低于”“不超过”“以上”“达到”均含本数。

4.同一企业同类事项满足本措施奖励条件的,同时满足湖北省,武汉市其他措施文件规定的同类奖励条件的,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5.对重点引进的人工智能企业或者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原则,由区招委会专题研究,单独制定优惠措施,并经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程序审批。享受“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措施。

6.申请主体若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取消享受本措施资格,并追回已发放全部资金(含奖励补助、补贴等),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本措施所指年度为一个完整自然年,奖励每年申报一次,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每年发布申报指南。

8.本措施自 2024 年7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措施期满后对于企业在措施期内落户但未足时享受租赁补贴的,可延续享受至补贴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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