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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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条件、申报时间、办理流程如下,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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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4-06-14 至 2024-07-30
支持方式
湖北省2024年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
申报条件
1.申报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应纳入地方政府或高新区(开发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申报创新型产业集群的产业应为所在地的主导产业。主导产业营业收入需大于100亿元,原则上占比总营业收入不低于30%;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比大于3%;相关生产、服务等企业户数原则上在100户以上。
3.本年度一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原则上一个高新区(开发区)不多于3家创新型产业集群。
办理流程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填写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书,确保内容详实、数据准确、论证充分,经由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函,推荐函需写明审核过程和推荐理由。
2.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集群进行评议论证,论证通过后纳入创新型产业集群管理评价体系。
3.已有创新型产业集群如更换主导产业需重新申报,论证通过后按新的创新型产业集群纳入管理评价体系。
4.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30日前登陆“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平台提交推荐函、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