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蜀山区组织开展2020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0-26  浏览次数:3258

关于蜀山区组织开展2020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服务我市企业品牌建设,推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开展,现将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586,15855199550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人为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

(二)其他申请范围和条件,须符合省局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的八项要求。

二、组织实施

(一)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通知本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采取自愿免费申请,逐级推介的方式进行,终由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统一受理申请。

(二)符合申请条件企业要按照《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办法》要求,认真填报《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及提交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3);同时将申请表纸质版及有关材料依次装订成册连同申请企业简介(电子版),一并报送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三)请各单位依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培育、推介、申报工作,各单位根据申请企业指导数名额(见附件4),负责收集整理申报单位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局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处,并提交两份申请企业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2020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培育、推介、申报工作,并在推荐的企业申请表上签署本单位意见。申请企业申请材料确保真实、完整,同时需指定申请工作联系人一名,具体负责申请有关工作,并报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在推介等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通报有关部门处理。在推介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处。

 

附件:

1.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申请表

3.申请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清单

4.各单位申请企业指导数

 

附件1

   


附件2: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荐申请表

(      年度)

申请单位 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填报日期 _______________ _

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制

本企业郑重承诺:本企业所填写的      年度《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请表》中的内容,以及为此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2O   年  月  日

县(市、区)级

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20   年  月  日

市级部门

推荐意见

(盖章)

2O   年  月  日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按营业执照名称填写)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


邮编


注册资金(万元)


国内有效注册

商标数(件)


境外有效注册商标数(件)


马德里注册商标数(件)


主商标与注册号、

有效期及核定使用的商品(3个以内)


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及授予单位和时间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


手机


联系人

姓名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


手机


职务


传真


E-mail


近叁年企业经营情况

年度

项目

单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年销售(经营)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税收

万元




广告宣传投入

万元




销售经营情况

(销售或服务区域)

国内




境外




上年度国内或省内同行业排名(位次)


注:本表中企业性质指国有、集体、民营、外资、港澳台资、其他。

企业基本信息

、省级知识产权

试点、优势、示范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是 ○否

安徽省主打产业


其它


因排污、欠薪、产品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事故等引发群体性事件

○有 ○无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主要包括企业发展概述,在商标品牌方面的组织制度建设、宣传、创造、运用、保护等方面的特色和做法,未来两年商标品牌发展规划等,不超过1500字(可另附件)。

附件3:申请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请表》。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3.自主品牌权属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4.使用自主品牌的产品和包装照片以及厂房、生产设备、产品营销广告照片(页面加盖企业印章)。

5.自申请之日起前两年的经济指标材料,如审计报告或者统计、税务以及有关经济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

6.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或者组织关于该品牌企业近两年无质量安全和环保问题的相关材料。

7.企业近两年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8.其他材料(如网店经营照片、大宗销售合同复印件等)。


附件4:各单位申请企业指导数

肥东县  1家

肥西县  1家

长丰县  1家

庐江县  1家

巢湖市  1家

瑶海区  1家

庐阳区  1家

蜀山区  2家

包河区  2家

高新区  3家

经开区  3家

新站区  2家

安巢区  1家

合  计:  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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