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阜阳市推荐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信贷需求市场主体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1-29  浏览次数:1533

为贯彻《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20〕18号),推进落实我局与银行机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全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信贷要素保障,拟向银行机构推荐一批从事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生产经营、有信贷需求的市场主体,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信贷资金用途

(一)从事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种植、养殖的市场主体。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建设生产设施、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种养技术、建设规模种养基地等方面。

(二)从事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的市场主体。贷款主要用于建设加工设施、购买加工设备、扩大加工规模、升级加工技术等方面。

(三)从事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农产品及其加工产业营销的市场主体。贷款主要用于建设仓储和冷链物流设施、优化升级农村电商、畅通沪苏浙农产品销售渠道等。

二、推荐条件

一)生产经营管理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具备生产经营证照,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二)生产经营业绩良好,近三年至少有一年盈利,生产经营规模、状况在同类市场主体中处于领先地位。其中,小微型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须成立一年以上,产品需求旺盛或市场前景良好,有稳定的上下游客户;大中型企业,须连续经营三年(含)以上,或主要经营管理人从事农业行业三年(含)以上,主业突出,产品需求旺盛或市场前景好,有长期稳定上下游客户。

(三)有融资需求,且用途明确、符合银行贷款条件。

(四)社会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推荐名额

全市共推荐100家,并按照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规模、质量进行排序。其中,临泉县、太和县、颍上县、阜南县各推荐15家,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界首市各推荐10家。市局将根据各地推荐的市场主体情况,择优向各签约银行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加大对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是推动各地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推荐工作,并于1月15日前将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电子版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二)认真遴选报送。要及时开展宣传,认真摸底统计,加强信息核实,按分配名额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于1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方式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做好跟踪服务。要密切关注已推荐主体的贷款进度,及时了解、积极帮助协调解决贷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银企对接,促进贷款早日落实。

(四)加强工作调度。市局每月调度一次贷款进度,各地要于每月底统计一次当月贷款落实情况(见附件3),于次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报市农业农村局。


 

阜阳市农业项目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00128

 

 

下一篇:阜阳市奖励补助政策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