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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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商办产函[2016]950号)、《六安市2017年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六商务[2017]2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外经贸发展资金指标(第二批)的通知》(皖财企[2020]759号)等文件,经研究,现将2020年省级加工贸易项目拔付的县区和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
2020年拟拔款数(万元):
金安区
76.24
裕安区
34.1
舒城县
19.21
金寨县
62.16
霍山县
6.6
开发区
9.69
合计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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