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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条件
▪专利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25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科技部《通知》要求抓紧做好相关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于11月27日16:00前完成项目预申报书的网上填报,省科技厅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