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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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省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皖政办复〔2018〕341号)、《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皖科资秘〔2019〕41号)等规定,经子基金主发起人申请,省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形式审查、尽职调查,省引导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核,省科技厅2020年第19次厅务会议审议,省引导基金拟参股投资设立安庆市金控汇科创业投资基金(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安庆子基金”)、国科新能先进制造业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国科新能子基金”),现予以公示。
一、安庆子基金基本情况
安庆子基金管理机构:安庆市海源同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投资方向:重点投资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高新技术领域,主要投资安徽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助力国内外各类科技成果在皖转化。
子基金规模:该基金总规模15000万元,一次全部实缴到位,省引导基金在其他各投资方资金募缴到位的基础上按比例注资。
申请省引导基金出资额度:人民币4200万元。
二、国科新能子基金基本情况
国科新能子基金管理机构:合肥国科新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投资方向:以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
子基金规模:该基金总规模37500万元,分两期完成出资,首期出资占基金总规模50%,省引导基金在其他各投资方资金实缴到位的基础上按比例注资。
申请省引导基金出资额度:人民币9000万元。
公示期限为7天。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参股投资子基金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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