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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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皖农合函【2020】1052号)要求,对照申报条件,经县、区农业农村和供销部门认真筛选,审核把关,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供销社复核,拟推荐铜陵市大院盆景技术推广专业合作社和枞阳县孙畈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2020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5天(2020年10月28-11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供销社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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