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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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支持开发区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皖商办开函[2020]356号)和《淮南市商务局 淮南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支持开发区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经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主申报,商务和财政部门审核,并经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拟支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用于支持开发区平台建设、支持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拟支持金额101万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函方式反映, 并提供真实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填报单位:管委会盖章 日期:2020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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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项目名称 |
申请金额(万元) |
1 |
经开区“十四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费 用 |
68 |
2 |
经开区招商引资信息系统项目 |
15.6 |
3 |
《国际商报》宣传专版 |
8.4 |
4 |
《新安晩报》宣传专版 |
5 |
5 |
《安徽经济报》宣传专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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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