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庆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3-16  浏览次数:1320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地对照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
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请各地经信部门于2020年3月19日(星期五)前将《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见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和推荐意见函报送至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办,电子版同步报送至邮箱:aqsjxwxt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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