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20〕2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版)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1〕315号),根据《安徽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三重一创办〔2022〕5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0551-65300128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4类事项申报工作:
1.支持研发产业化创新项目;
2.支持产业集群发展;
3.支持推广应用;
4.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二、申报要求
(一)请对照《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确认。
(二)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事项中,申报材料第3条需提供县(市)区、开发区对招引情况的确认函。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事项中,申报材料第2条“销售收入首次达标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企业承诺及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审核意见。
所有事项的申报单位均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及近三年信用查询信息。
(三)本次申报的4类事项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委(经贸局)和财政局联合组织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联合上报文(纸质文件及扫描版PDF文件)和申报材料(仅提供电子版,扫描成PDF刻录成光盘),请于3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