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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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经信厅要求,为完善工业互联网服务资源池,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现就补充报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的相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此次报送的服务商范围以《安徽省工业互联网企业(服务商)名录库》(附件3)为主体。对于目前不在名录中的工业互联网相关服务商,请有关单位结合《安徽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参考资料》(附件4)在经过审核后可补充入库并上报相关材料。服务商包括制造业企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行业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等。
二、材料要求
各服务商对照《安徽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补充材料提纲》(附件2)认真填报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和服务相关情况。报送材料要求内容真实、逻辑清晰,文字简洁。
三、报送要求
各服务商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和企业信息,将汇总表(附件1、可编辑版)和补充材料(附件2、PDF盖章版)于2020年11月13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650359945@qq.com。逾期不受理。
四、其他事项
本次报送的服务商名单和相关材料将作为安徽省工业互联网服务资源池,同时将关系到后期相关政策支持和工作推进。请各服务商认真梳理准备材料,确保报送材料质量。
政策代理咨询热线: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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