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高新区组织推荐2020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1-17  浏览次数:1623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和《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企发〔2020〕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20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符合《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三章要求。

二、申报程序

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在“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注册登录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基本情况并上传相应材料。

三、有关要求

1. 各申报单位要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 根据《管理办法》中“省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的规定,2017年度省示范平台失效后可自愿重新申报,已被认定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有效期延续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效期止。
3. 申报单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2日。

4. 各申报单位请于11月22日17:30前《推荐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1)扫描件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

政策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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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固定电话: 传真: 手机:
微信号(用于邀请加入工作群): 电子邮箱:
网址及备案号(已建网站的填写):
注册资本   ____ 万元                                                         其中:主要投资方名称 性质 投资比例% 
   
   
   

 

 
上年末总资产____ 万元 仪器、设备数量____台(套),购买价格____万元,占总资产____%                                                         
服务场地面积____平方米, 其中:自有____平方米,租用____平方米
从业人数____人 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____人,占总人数____%   
二、运营管理情况(单位:万元、家、次)
年度(当年及上两年度) 营业收入     其中:服务收入 资产总额 利润总额 上缴税金 服务中小企业家数 引导企业在省平台网络注册数 上门服务次数





   

 




 







 

三、平台服务能力及业绩
获得专业服务资质情况(包括时间、颁发部门、名称等)
服务类别(从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五类中选择不超过三类填写) 具体服务内容(同一类别不同具体内容分开填写,每条不超过30字) 服务规模(上一年度业绩,单位:家、场次、人次、亿元) 服务收入占年营业收入比例%






























服务机构集聚情况 服务机构名称 是否签订合作协议










上一年度为中小企业开展公益性服务情况以及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总服务量比例(不超过100字)
四、政府支持情况
近三年得到政府资金支持情况(包括时间、支持部门、名称、数额等)
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的相关认定文件名称及文号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