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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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科技创新政策)》(合科〔2021〕97号)要求,现将2021年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11月22日至11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市科技局纪检委提出。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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