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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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现将符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的涉体项目公示如下。
本内容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联系市纪委监委驻市文旅局纪检组。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序号 |
申报企业名称 |
项目 |
对应条款 |
申报金额(万元) |
核定金额(万元) |
1 |
合肥舒美堡万家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
舒美堡万家睦邻店 |
政策第139条:支持体育园区(场馆)建设。 申报条件:对新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体育特色小镇、体育场馆、体育产业孵化器、体育公园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体育健身场馆,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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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
44.4 |
2 |
合肥魅加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魅加健身金融港店 |
72.80 |
4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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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徽飞翊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米菲特精品团操推广中心 |
65.34 |
5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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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肥瑞屹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雪乐山滑雪馆悦方中心 |
51.49 |
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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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徽创美健身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创美全民健身基地 |
82.47 |
5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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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16.5 |
25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