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蚌埠市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2-14  浏览次数:1493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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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农村电商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聚焦农村产品上行,着眼于强化市场引领、培育龙头骨干、打造推广品牌、建立利益联结、改善基础设施,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电商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2020年底,全市新增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6家,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1个,新增省级和市级电商示范镇各4个以上、示范村各20个以上,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55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壮大主体,龙头带动。与知名电商平台加强合作,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推进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对经市首次认定的新增农村产品上行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按上行网络销售额给予1%以内的一次性奖励;对经市首次认定的新增农村产品上行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给予1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对经省首次认定的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享受省级支持政策的同时,市级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培育和指导电商企业创新“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20万元至50万元的,给予其在合作的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以内一次性奖励(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对成功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镇、村的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和3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市级电商示范镇、村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怀远县、固镇县做大做强,支持五河县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大力支持固镇县创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示范县(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底,新培育省级特色旅游名镇不少于1个、省级特色旅游名村不少于2个,对新认定的省级文化旅游名县、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旅游村,市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乡村旅游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等蚌埠乡村旅游商品网上销售(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培树品牌,拓展市场。组织电商企业精选当地特色产品报名参加安徽好网货大赛,开展阿里巴巴产业带招商对接合作活动,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精品网货(市商务外事局)。积极引导企业入驻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京东网上平台,在线推介品牌农产品。2020年底,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50个以上,支持各类新型农业主体使用安徽省追溯平台,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组织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加大网销农产品抽检力度(市市场监管局)。支持有实力的电商企业和平台参与整合农村产品、品牌和企业资源,开展农产品产地直采,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上行。积极组织电商企业、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合作对接,推动农产品网上销售(市商务外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参加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展销活动,指导各县区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产销对接、直播促销等活动,积极争取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

(三)完善设施,配套服务。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建设(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统筹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产地冷库、大型消费城市公共配送冷库以及冷链物流信息化等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鼓励、引导和支持涉农电商企业租用冷冻冷藏相关流通设施设备,鼓励、引导和支持涉农电商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改造与电商发展相关的流通设施设备,积极争取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2020年底,完成每个县区建设1个农村物流中心,每个乡镇建设1个综合运输服务站,每个建制村建设1个综合运输服务点的目标任务(市交通运输局)。推进“快递进村”,新增行政村快递服务网点15(市邮政管理局)。夯实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底,新建农村地区4G基站1500个,新增光纤深度覆盖自然村400(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强化培训,增强实效。推进农村电商专业人才培训工作,积极支持各县申报省级农村电商讲习培训基地(市商务外事局)。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从省推荐教材目录中选取电商专业培训教材(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将电子商务、直播销售等工种(职业)纳入我市补贴性培训范围,提高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底,全市职业院校设置电子商务相关专业点不少于9个,列入省级重点建设的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实训基地不少于3(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组织重点电商企业、机构、个人主播参加安徽电商直播年活动,推荐本地优秀主播参加全省电商直播大赛,积极招商对接国内电商直播基地项目,发现、选拔、培养本地主播人才(市商务外事局)。

(五)突出精准,助力扶贫。扎实做好贫困村电商服务网点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功能覆盖,开展“再排查、再整改、再提升”。推进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网点运营监督和本地产品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市商务外事局,各县政府)。县、乡镇、村及网点运营企业分别明确贫困村电商服务网点指导责任人(各县政府)。驻村扶贫工作队、村干部、产业发展指导员和帮扶责任人负责收集提供贫困村、贫困户产品信息,产业发展指导员重点入户指导贫困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政府)。对贫困户开设网店或通过“微信”“抖音”等社交电商进行销售,年网络销售额超过1万元的,给予其平台注册费用和网上交易物流费用50%,单户不超过1万元的奖励;首次年网络销售额达1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0.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农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0万元的贫困村电商服务网点给予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的,给予收购金额10%以内,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对电商企业在电商平台设立“蚌埠市扶贫产品销售专区”,销售量达1万单以上的,给予每单5元以内,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电商企业设立线下“蚌埠市扶贫产品销售专区”的,给予收购金额10%以内,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鼓励电商企业对贫困户开展订单包销并免费发放生产资料,积极争取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积极拓宽销售渠道,支持电商平台开展扶贫服务。鼓励支持销售扶贫产品品种多、金额大、带贫成效明显、服务机制健全、支持政策优惠的线上销售平台,争创省和全国消费扶贫示范单位(市扶贫办、市商务外事局、市供销社)。

(六)政策保障,促进发展。统筹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对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12号)及其他省级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相关政策的,享受省级政策支持。符合本实施方案条款支持的,可同时享受(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适合农村电商发展的金融产品,探索以电商交易额为授信基础,提供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产品(银保监会蚌埠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各县积极探索购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市场化运营机制,积极争取省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各县政府)。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把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内容。各县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着眼可操作性,突出实效性,及时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加强政策统筹,健全协作机制,严格绩效评估,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县区有关部门和乡镇、村工作任务,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强化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协调,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市推进“电商蚌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开展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督导,总结推广农村电商发展典型案例和经验,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市推进“电商蚌埠”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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