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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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4116”行动计划>》(皖发 (202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皖政秘 (2020) 52号)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一首一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资金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肥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请认真组织企业申报,申报方式及流程参照《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2〕23号)。
二、请结合2023年“一首一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征集指南(附件1),全面梳理摸底辖区内拟申请扶持的具体项目和补助资金需求,填报《2023年拟扶持首批次新材料项目清单》(附件2)。
三、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24时。
四、请各单位对申报项目审核后,报送推荐文件一式4份(2023年拟扶持首批次新材料项目清单作为附件),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报送至市经信局原材料科,电子版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